足迹

第318章我的刑侦技术(1/1)

我们照着原来的盗洞痕迹一直往上挖,逐渐要挖到了地面,我让杜鲁门停止挖掘工作,到了该精耕细作的时候了。

我先用工兵铲挖出一个直径二十厘米的小洞,一直往上面挖,大约计算出离地面还有一尺多的时候,我就改用工兵铲的另一端的锥子,向上面掏出了一个很小的洞,直达上面的木质地板,我计算的这个地方应该在威廉姆斯整幢房子的一个偏僻的房间,听听上面并没有声音,我看看时间已经是后半夜两点了,估计这里所有的人都已经睡着了,我就开始掏空下面,揭开地板,爬了出去。

这是一个储物间,里面摆满了杂七杂八的物件,真是一个脏乱差。

“这个盗洞的痕迹怎么是在这间屋子的下面?”杜鲁门问我。

“很显然,这里一定是住着一个盗墓贼,以这座房子为隐蔽,挖了一个盗洞,盗走了那座墓室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我说。

“那这个盗墓贼会不会就是大富豪威廉姆斯先生?”杜鲁门问。

“你说呢?”我反问他。

“嘿嘿!同行,这样就好说话了。”杜鲁门说。

我分清方向,跟杜鲁门说:“我们分头行动,谁先找到了马蹄金,就学一声狗叫,然后听到了回声,我们再从这个洞里出去,OK。”

“行,但是咱不学狗叫行吗?外面有两只狗,万一咱们弄得乱了听混了,岂不是误事,咱不如改成猫叫。”杜鲁门说。

“好,猫叫就猫叫。”说完我便顺着一个方向走了。

原理这个储物间是个地下室,往上爬上一层,才到了地面上,威廉姆斯是三层的小别墅,有四十多个房间,也不知道这马蹄金究竟会藏在什么地方。

这我就要从一些蛛丝马迹里判断出那间是威廉姆斯经常进出的房间了,这虽然是属于刑侦科的常识,但是我在那些电视剧和小说里也看了不少,懂得一些。

手先我看的是门把手的磨损程度,这上面能让我得到许多的信息,第一有指纹,指纹粗大的绝对不会是威廉姆斯经常进出的房间,因为威廉姆斯是老板,他的手应该是细腻的,最多就的打几杆子高尔夫球,其他的便几乎没有什么劳动,而他家里的劳动者则不同,他们是整天用手在劳作,所以一定会使自己的手掌粗糙,指纹粗大,有的甚至还会留下油污。

第二,威廉姆斯的房门把手很可能与其他房间是不同的,他是这个家最高的主人,他有可能会留意自己重要的卧室门的造型和重要的房间的门的造型,其中也会包括把手。

根据这两点,我想我就能很快找到威廉姆斯的藏宝室。

终于,在第二层我找到一个把手很特别的门,从以上两点可以判断,这不是一般人住的房间,不知道里面的人睡熟了没有。

通常,外国人会在门的上方按一个门镜,以方便能从门里看到外面的情况,但是门镜有时候也能从外面看到里面,只不过没有从里面看的清晰而已。

我先从门镜向里面观察了一阵,里面没有灯光,几遍是有人住也应该是睡觉了,我轻轻一拧把手,门被打开了,我知道这绝不是藏宝的房间,藏宝的房间应该是紧锁着门的,我暗叹一声,放弃了这个房间。

继续向上面寻找,挨着这扇门又是一个把手非常特别的门,上面几乎找不到任何的指纹,我想着多半应该是威廉姆斯的藏宝室了。

我一拧把手,居然是上了锁的,这更加印证了是藏宝室的怀疑。

下面的任务就是开锁,我对于开锁并不是行家里手,隔行如隔山,只能拙略的学着间谍的手法,用一根钢丝在锁孔当中摸索,这一套动作还是下午刚刚从杜鲁门手里学来的,典型的现学现卖。

经过一阵摸索之后,很幸运,被橇住看来里面的锁芯,我一拧把手,门被打开了,轻轻的推开门,我听到里面没有任何的动静,我便闪身进去,将门从里面掩上。

里面挺黑的,但我没有立即打亮手电筒,这次的勾当是违法的,不能那么明目张胆,万一暴露了,可不是就能当庭释放的。

我眼睛适应了屋子里的光线,我才慢慢的分辨出屋子里的布置,靠窗的位置有一张很大的桌子,虽然在夜里灰暗的光线下,我依然能看出那张桌子的木质很好,因为那张桌子的造型线条流畅,外表所用油漆色泽均匀,并发着青青的光泽,从这张桌子判断这屋子里应该是威廉姆斯放贵重物品的地方。

屋子的左手的一派书架,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书架的下面是腰来高的柜子,我就打算先检查这些柜子,看看马蹄金是不是放在这些柜子里。

事情的进展真是太顺利了,我在其中的一个抽屉里找到了马蹄金,我将罩住手电筒的光亮,从里面找疑似在那个骗子手里见到的马蹄金的样子。

里面不是有一块金子,里面有好几种金锭,都不是近代的金砖,而是以前留下来的形制,这些都是威廉姆斯买进来的吗?恐怕不是,要是他买的黄金绝不会放在家里,我联系到在我们打洞的路上遇到的那个墓葬里的那些空箱子,这些黄金原本可能就是在那些箱子里,威廉姆斯不知道怎么发现了那个秘密,把那些黄金都弄了出来,所以才发了家。

原来是个同行!

我终于翻到了克鲁斯博士要找的那块马蹄金,好好的揣起来,我准备从窗户向下面学两声猫叫,可就在这时,院子里开进来一辆汽车,我将学猫叫憋上来的气又咽了下去,睡这么晚了还来威廉姆斯的家?还是这家伙这个时候才回来?

我从窗户上向下面看,车一直开到这幢房子的门口停下了,车灯熄灭,从车里下来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梳着纹丝不乱油光可鉴的发型,一身质地高级的黑色西装,从外貌来看,可能就是这房子的主人威廉姆斯先生。关上车门,进了这幢房子里。